Q7:社區大學如何辦理退選?

A:社區大學依照南投縣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規定辦理退選:
(一)報名費:除因課程未達最低開班人數致未能開班且同一學員所報名課程皆未成班,於開學前通

知學員,並於開學前全額退還已繳納報名費。其餘情況皆不退費。

(二)學分費:

  1. 課程未達最低開課人數致未能開班,於開學前全額退還學員已繳納學分費用。
  2. 學員報名後,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者,可依下列規定執相關証明及報名收據於開學前向原報名分校辦理全額退費:
  1. 春、秋季班:開學後(第1週)至第2週結束前辦理退費者退還80%學分費,第3週起不接受退費。

夏季班:開學後第1週結束前辦理退費者退還80%學分費,第2週起不接受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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